时间:2010年2月22日
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拟任人选后,属于提拔任职的,由竞岗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竞岗职位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结果报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向社会公布竞争上岗结果。对属于提拔任职的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安排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