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讯 (记者 黄祎婧 覃燕霞)日前,潘塘荷花塘两边入口均出现了几张告示,告示声明潘塘荷花塘属东兴联社所有,该社认为市政局在2008年12月31日与其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交还荷花塘,要求市政局在7月31日前按合同拆毁清理荷花塘内所建的园林建筑物,否则荷花塘将按权属,任由东兴联社处置,并向市政局追讨经济损失。

潘塘公园的荷花塘。
告示贴出后,在潘塘周边的居民和互联网上引来了极大的波澜。街坊和网友议论纷纷,并对荷花塘的处境表示出担心,同时对贴告示者和相关部门作了百般猜测。为解开市民和网友的疑问,了解荷花塘的去向,20日,记者来到东兴股份合作联社,采访相关负责人对事情进行了解。
20日10点半,记者来到东兴联社时,刚好遇上蝶山区政府代表、市政局代表、东兴联社的董事和群众代表在会议室召开行全体会议。
会后记者从蝶山区政府负责人处了解到,蝶山区政府现代表市政府对潘塘公园(从猪笼桥到荷花塘部分)进行征用,与此同时,市政局亦与东兴联社讨论该区域从2009年1月1日至今的租金赔偿问题。至于征地的价格和所需赔偿的租金,蝶山区政府、市政局和东兴联社经过今天的会议后并没有达成一致,他们将于下个星期继续开会讨论。
蝶山区政府负责人对记者说,梧州市市政局在2008年1月份开始与东兴联社进行续租的协商,但由于在租金方面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所以至今没有续约。后经市政局请示市政府,市政府在2009年9月发文批示,决定对荷花塘一带进行征地。
蝶山区政府负责人还表示,荷花塘不仅是市民悠闲娱乐的小游园,还是梧州市洪灾发生时容纳生活污水的排污池,是我市防洪设施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
记者遇到东兴联社的群众代表欲进行采访,但他们均不愿多说,只表示各方面的问题都在磋商中。
当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王局长,王局长表示,市政府确实已发文将荷花塘一带作为市政公共设施征用,现时荷花塘一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东兴联社集体所有。
梧州零距离网将会继续对荷花塘的情况进行追踪,希望广大市民和网友继续关注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荷花塘靠近新兴市场的入口贴出了告示。

荷花塘告示的内容。

荷花塘告示附近同时贴出了当年双方签下的土地利用补偿协议书。

荷花塘告示附近同时贴出了当年双方签下的土地利用补偿协议书。

荷花塘告示附近还贴出了东兴联社的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