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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冲上文化中心台阶撞破玻璃门
有网友称事发时小车上的女司机脚穿高跟鞋

http://www.wzljl.cn    2014-12-16 11:11    作者:记者 杨珊    来源:西江都市报

当天的事故中,文化中心影城侧门的一块玻璃被撞烂。(请图片作者联系本报以便致酬)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珊)12月14日,一名梧州网友通过微信发布:在梧州市文化中心影城侧门,一辆银色小轿车突然冲上台阶,直接撞向影城紧闭的玻璃大门。该名网友还表示,事发时,小轿车上的女司机脚穿高跟鞋,而且正在接听电话。

    据网友“T5”反映,事发当时,驾驶银色小轿车的女司机或许是一不留神把油门当成刹车,致使车辆突然“马力十足”地冲上了文化中心影城侧门前的三级台阶,并撞向紧闭的玻璃大门。从该名网友提供的图片可以看到,事故现场文化中心影城侧门的一块玻璃被撞碎,而银色小轿车的车头已经损毁,车辆碎片散落在地。“T5”表示:“事故幸好没有伤及他人,但女司机穿着高跟鞋而且开车打电话,连旁人看到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12月15日,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区大队了解到,事发当天,交警部门并未接到市民关于这起事故的报案,因此也无法确认网友所言细节是否属实。

    不过,长洲交警大队民警黄浩介绍,近年来,由于驾驶员脚穿高跟鞋、拖鞋甚至不穿鞋开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应当引起广大驾驶员的警惕。“穿高跟鞋开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黄浩介绍,穿着高跟鞋,脚的弯曲度是有限的,因此遇到紧急情况时很有可能无法正常踩踏刹车板。同时,穿着高跟鞋在驾驶时使力不当,还有可能造成抽筋或扭伤。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开车是有碍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因此,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杜绝上述三种危险的驾驶行为。而喜欢穿高跟鞋的女性驾驶员,可以提前在车上准备一双运动鞋或平底鞋,在开车时进行置换。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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