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问政 专题 论坛 汽车 楼市 家装 理财 饮食 旅游 ENGLISH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首页图片新闻>>正文
         高级搜索
业主未经审批私拆危房并扩建
城建规划部门已向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

http://www.wzljl.cn    2015-01-16 11:42    作者:    来源:西江都市报

1月1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违建房屋已完成了一层的水泥捣制,施工人员正在一层楼顶的平台上轧钢筋。

    本报记者 吴艳虹 文并摄

    根据危房拆除重建相关法规,当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若有意拆除重建,业主必须在拆除前先到住建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房屋被重新规划后方可拆除重建,且新建房屋不能超出原房屋面积。但是,位于梧州市富民二路太平巷5号对出的一栋二层私宅,被鉴定为危房后,业主在未获得任何拆除重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拆除并重建,且新建房屋单层面积约为原来的两倍。

    对此,万秀区有关部门已向该业主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同时,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通知业主到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补办相关手续,再接受下一步处理。

    扩建房屋惹邻里冲突

    1月15日,记者在太和路2-11号楼前看到,一处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房屋已完成了一层的水泥捣制,施工人员正在一层楼顶的平台上轧钢筋。该房屋位于富民二路太平巷5号对出不远处,一层的高度已超出富民二路太平巷5号楼前的水泥平台。

    据东山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的主人姓李,原来有两层,去年4月被鉴定为D级危房后,相关部门已向李先生发出勒令搬出的通知书,并把该房屋列入地质灾害范围。

    但在未向市住建委申请办理拆除重建手续的情况下,李先生聘请施工队拆除危房并重建。对此,附近的居民不仅多次向社区反映其加大建筑范围阻挡了消防通道的情况,也私下与李先生沟通,希望能劝阻其停工,但由于意见不合,双方曾发生冲突。

    对此,李先生表示,他家房屋的土地证上,标示的单层面积约为60平方米,而如今新建的单层面积约120平方米。据附近居民反映,李先生在此居住已经多年,不时会在自家房子对开的地方堆放砖头,“扩大”房屋范围,而如今扩建房屋面积至约120平方米的做法,估计正是由此而来。

    太和路2-11号房屋位于李先生房屋的正门对面,相隔较近,住户陈先生表示,违建房屋扩建的范围接近2米,占据了人行通道,他和其他居民都担心,万一发生火灾,剩余的人行通道不足以让消防车通过,这样会加大附近居民房屋的消防安全隐患。

    对此,记者咨询市住建委规划建设管理科相关人员获悉,被鉴定为D级危房,具备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须在拆除前到市住建委办理相关手续,且重新规划后的房屋面积不能超出原来房屋的面积。同时,危房的拆除需在重新规划红线图完成后,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来进行安全、正规的施工。

    给予宽限期补办手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万秀区城建规划中队接到富民二路太平巷的居民投诉,到场了解情况后,就下达了《建设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工通知书》。该中队相关人员表示,虽然施工人员当场已停工,但过后又出现了抢建现象,去年12月25日,城建规划中队将《限期拆除通知书》下达到屋主李先生手上,并限其于去年12月29日前进行拆除。

    但至今该处违建房屋仍未拆除。对此,记者也采访了万秀区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建地大队。据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李先生原有房屋的D级危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等三证齐全,因此,决定先让李先生在1月25日前的宽限期内,到市住建委补办相关手续。若过了宽限期后,李先生还是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大队再立案上报市住建委,待市住建委依法作出相关处理。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梧州快报》本地新闻早知道  梧州第一手机新闻资讯平台
订阅方式:移动用户发送wzkb106580009    

相关阅读
 



版权所有: 梧州日报社  
桂ICP备08001990号 | 零距离广告价目 | 网站建设价目 | 关于我们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