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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岑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黄庆壬每天的工作非常紧凑,就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及时为群众解困的基层法官

http://www.wzljl.cn    2015-06-24 10:56    作者:    来源:西江都市报

    通讯员 温颖 文/摄

黄庆壬(左二)到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

    早上开庭审理案件,中午延迟下班接待来访群众,下午下乡回访另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傍晚下班时去送达法律文书——如此紧凑的工作,这就是基层共产党员、岑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黄庆壬一天的工作写照。

    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为了让工作时精力充沛,6月4日早晨6点天刚亮,黄庆壬就换上运动装去锻炼身体。只要不下雨,他家附近的健身公园就是每天“签到”的地方。做完运动回到家里,黄庆壬只稍微休息了一下,就拿起法律书籍开始阅读。晨读,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现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新型案件发生,不更新自己的‘数据库’就落伍了。”黄庆壬说。

    7点40分,黄庆壬回到法院,简单吃过早餐后,8点正式开始一天的工作。当天,黄庆壬要开庭审理一件涉及退伍军人的离婚案。一进办公室,他就马上打开审判系统,查看案件进度,并理了理审理思路。

    对于这起涉及退伍军人的离婚案,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黄庆壬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不停地给双方释法析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矛盾激烈,黄庆壬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临近中午下班时间,这起离婚案的判决书还没写完,电话铃声响起了。立案庭的书记员说,有个来访的群众指定要见黄庆壬。

    原来,这名群众曾经在报纸了解过黄庆壬,当天专门来找他咨询法律意见。

    这名群众说,他年老多病,膝下无儿,不过有套房子,邻居有个小伙子想跟他签订赠予协议,由小伙子照顾他日常起居,等他去世之后把房子赠予小伙子。可是,老人担心签订协议后,小伙子反悔不照顾他,所以特意带着协议前来咨询。

    黄庆壬耐心地给老人逐条讲解协议的内容,并告诉他这是一个附义务的赠予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他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予。老人内心的疑惑得到了释疑,对黄庆壬连声道谢,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让群众体会法律公平正义

    下午,黄庆壬和同事回访一个涉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案件中的被告在2012年患上精神病,原、被告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已破裂。被告的妻子起诉离婚,但是,作为法定代理人的被告父亲已经七十多岁,因年老体弱,没有出庭应诉。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女儿由原告独自抚养;原告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款3000元给被告。

    在岑城镇被告的家中,黄庆壬向被告的父亲询问了被告的生活状况。该父亲表示,儿子生了这样的病,他也不愿意拖累儿媳妇,就是希望孙女能常回来看看。原告的亲戚也表示以后还会经常来往。

    黄庆壬把原告亲戚代交的3000元经济帮助款,交到被告父亲手中。因被告的父亲眼睛老花,黄庆壬还把收款回执逐字逐句念给他听。

    “这钱本应是我自己去领的,还劳烦你们送上门了,法官辛苦了。”临走时,被告父亲说道。

    从村里回来,已快到下班时间。黄庆壬拿出第二天要开庭的民间借贷的案卷,拨通了当事人电话,最后一次尝试了解双方有没有庭前调解的余地。最终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过大,只能开庭审理。

    接着,黄庆壬和同事不忘去马路镇送达法律文书。回城的路上,已近傍晚6点半。此时,黄庆壬的妻子打来电话,只听见他说:“你们先吃吧,我很快就回。”

    黄庆壬回到办公室,拿起一个小本子,在当天完成的工作下面打了个勾,再把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好,这才离开办公室。

    2013年至2014年,黄庆壬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我审理的案件虽然不是什么大案,但必须让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对于自己的工作,黄庆壬一直秉持着这样的信念。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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