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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车加装遮阳伞存隐患
交警部门:已对此现象展开持续整治

http://www.wzljl.cn    2015-07-09 10:58    作者:记者 杨珊    来源:西江都市报

记者在新兴二路走访,发现路边停放了一辆加装有遮阳伞的两轮车。

    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记者 杨珊 文并摄)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由于梧州夏季阳光猛烈,雨水也经常不期而至,因此许多摩托车、助力车以及电动车司机都在车上加装遮阳伞,用于避阳挡雨。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此举不仅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还有伤害他人的安全隐患。近期,交警部门已对该行为展开持续整治。

    昨日上午,虽然天气不算太炎热,但记者在新兴二路、新兴三路一带走访时,还是见到了数辆加装遮阳伞的两轮车,其中以摩托车为主。记者发现,这些遮阳伞的伞柄要比一般的雨伞结实,伞布呈长方形,展开时能将车上的司机和乘客都挡在伞下。有司机表示,装了遮阳伞以后觉得较为方便。不过,对于这种看似便利的遮阳伞,有市民对其安全性感到担忧。“每次经过他们身边,都担心被刮到,确实挺危险。”市民张阿姨表示。

    随后,记者在两广市场走访,就看到有不少商家正在销售两轮车专用的遮阳伞。有商家表示,进入夏季后,这种伞就开始热销。同时,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到,这类遮阳伞的价格仅几十元,因为价格不高、安装简便,所以销量不错。

    对此,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宣科一名民警介绍,两轮车加装遮阳伞虽然可以起到防晒作用,但是会危害司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遮阳伞给车辆前进带来阻力,当遇到刮风、路面湿滑等情况时,车辆就容易失去平衡,难以控制。此外,遮阳伞所占的空间较大,不仅会阻挡驾驶员的视线,而且在车流量大时容易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该民警表示,两轮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随后,记者向万秀、长洲、龙圩三个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门已经对两轮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展开持续整治,并查处了一批非法加装车辆。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两轮车司机不要擅自加装遮阳伞这类违法装置,已加装的也应当尽早拆除。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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