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梧州市关于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也已全面开始,凡梧州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可申报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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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文件精神,稳定我市就业岗位,现就本年度申报和发放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00%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核定表》复印件。
(三)上年度裁员名单和裁员情况说明。
四、补贴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以市社保局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台帐为准)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五、办理流程
到市社保局四楼征缴科1、2号窗口或三楼31号窗口索取《关于开展2015年度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及《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相关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到市社保局三楼31号窗口。
2015年度申报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0月18日。其余年度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执行时间
稳岗补贴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底。
联系人:廖华芳,电话:0774-6029370
附: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9月9日
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单位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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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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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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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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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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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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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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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兼并重组□ 化解产能过剩□ 淘汰落后产能□ 其他□ |
上年裁员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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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在职职工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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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本企业裁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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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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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失业保险缴费额 |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申请稳岗
补贴额 |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企业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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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对申
请提
交资
料真
实性
承诺 |
本单位承诺以上填写的申请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属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级
社会
保险
经办
机构
审核
意见 |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级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部
门审
批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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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企业类型由企业自行填报。2.表中填报的金额具体到元,均要填写大小写。3.“受惠职工人数”指的是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转岗培训和提升技能培训补贴涉及的在职职工人数,如果一名职工一年内同时享受一项以上补贴的,只能计算为一人次。4.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企业、市级经办机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