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朱元冬)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今年9月1日起,西二线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初装费取消。对于在此之前,现有住房用户已与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管道燃气相关费用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然而,对于自己购房是否需要交纳管道燃气初装费的问题,不少市民仍难以辨别。
市民曾女士来电说,自己于9月12日在位于玫瑰湖内一个在建楼盘购房时,工作人员说要交纳管道燃气初装费2500元。然而,当曾女士13日再次来到该楼盘咨询时,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要求现在暂不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就此,曾女士对于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需要交纳管道燃气初装费感到疑惑,“这费用到底是收还是不收?”
9月15日,记者向梧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进行了咨询。该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9月1日后新建的小区,容量气价定为每户800元,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梧州深燃公司向住房建设单位收取,住房建设单位和梧州深燃公司都不得向购房户或用户另行收取。而对于已建成但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现有住房用户,或已建成并安装了管道但尚未开通天然气的现有住房用户,容量气价由申请安装的用户负担,并向梧州深燃公司交纳,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以2015年9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为现有住房用户;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则不属于现有住房用户。”该负责人说,在这个时间节点前购房的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初装费。“但是,这个时间点后,没有了初装费的概念,而是设置了小区工程安装费。”换言之,9月1日后,购房用户与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住房建设单位及梧州深燃公司均不能向购房用户另行收取容量气价和小区工程安装费,容量气价和小区工程安装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梧州深燃公司向住房建设单位收取。
此外,该名负责人指出,小区工程安装费具体如何收取,费用多少,都需要作进一步确定。由于梧州属于全区实行这项政策的第三个城市,各方面的工作还处于适应期,需要开发商、燃气公司等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沟通。如果市民仍有疑问,可拨打梧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电话0774—3820848进行咨询。
针对曾女士所购住房是否需要缴纳管道燃气初装费,该楼盘开发商梧州国海置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庞先生在受访时表示,将按照市物价局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