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以“带你去找奶奶”为由,一名老妇人将在街边玩耍的两岁男童骗走。9月1日,藤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黄某兰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月13日16时许,藤县藤州镇60多岁的黄某兰看见小朋友霍某独自在一间店铺附近玩耍。黄某兰便以带霍某去找奶奶为由,将霍某骗走。随后,黄某兰带着不哭不闹的霍某沿着街边走,途经水巷口、藤县小学、藤县城中派出所、藤县人民医院等地,还在藤县人民医院门口搭乘三轮车去到藤县国土局。直至当天18时许,黄某兰将霍某带回到藤州镇东胜村连子冲组的家中。
另一方面,被害人霍某的奶奶在16时许发现霍某不见后,随即发动亲戚四处寻找。众人通过查看附近一家照相馆的视频监控发现,是一名老妇将霍某带走了。霍某的家属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锁定目标黄某兰,并通过天网视频追踪。
次日凌晨2时,在警方的努力下,霍某从被告人黄某兰家中解救出来。被抓后,黄某兰辩解称,自己是想将霍某收养而将孩子骗走的。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在当地社交网站发布“藤县两岁男孩被人拐走”的信息,该消息后在当地群众的微信圈中疯传,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兰为了达到收养儿童等非法目的,采用蒙骗的方法,使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兰犯拐骗儿童罪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兰的行为,依法应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幅内量刑。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黄海峥 温云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