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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交通违法不再受罚?
交警辟谣:该说法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不符
2016-02-27 09:54   西江都市报   记者 杨珊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珊)近日,一篇标题为“2016年这八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了”的文章,在一些大型网站和微信朋友圈热传,引起部分网友关注。不过,交警部门表示,该文章中的说法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不符,纯属谣言。

    记者在一个大型网站上找了这篇文章,该文章在开头就介绍道,“如今执法越来越人性化,并不是每种交通违章都要受罚”,随后还一一列举了八项从2016年起就不再受罚的违章行为,包括塞车时车身停在斑马线或网状区内、行驶时未关好车门、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前提是在有效期内)、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未粘贴保险和年检标志、实习阶段未粘贴实习标志、外地车因不熟悉路况误入禁行车道、驾驶人未离开车辆但车辆处于违停状态以及车内装饰品遮挡视线。

    由于该文章中提到的说法都与“人性化执法”有关,因此引起了不少网友特别是有车一族的关注。不过,记者就该文章向交警部门进行求证时,对方确认这些说法纯属谣言。

    交警部门以该文章中的几个说法为例做了详细解释。如“行驶时未关好车门”,这是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且这种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又如“车内装饰品挡住视线”,实际上,保证行车安全的一项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视线不被遮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指出,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如果听从交警教育及时改正,可免于处罚,但是拒不改正则将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网络上所谓的小道消息,如果有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出台,或是原有法律法规有修订,公安部将会进行正式的新闻发布。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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