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万立平) 近日,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于6月23日、24日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对高考成绩进行核分。
据悉,高考成绩复核过程中,仅受理考生本人对普通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复核要求,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根据安排,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间为6月23日、2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广西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成绩复核。
据了解,6月27日17时前,高考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通过电话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也可约定时间由考生到指定地点查看或查询。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于7月1日前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在工作时间内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网上评卷是自动分发试卷、自动统计分数,对每道题是否评阅、是否统计分数有严格的技术控制并经过多重校验,以往从未发现有漏评分、漏统分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情况。因此考生核分并非核卷,只复核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等情况,评分细则以及执行的宽严程度不属复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