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李玉莹 通讯员 周桂凤)今年7月下旬,梧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12家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进行了监督抽检。8月5日,记者从梧州市卫生监督所获悉,结果显示有10家游泳场所的池水检测项目合格,2家游泳场所的池水部分检测项目不合格,包括长洲区龙之悦休闲保健中心和长洲区御山游泳池。
据了解,按照2016年梧州市实施国家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今年7月下旬,有关部门对全市12家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游离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
据疾控中心反馈的数据显示,有10家游泳场所的池水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另有2家游泳场所的池水部分检测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单位分别为长洲区龙之悦休闲保健中心和长洲区御山游泳池。其中,龙之悦休闲保健中心游泳池水尿素检测结果为4.7(标准值≤3.5mg/L)、游泳池水游离余氯0.10(标准值0.3-0.5mg/L)、细菌总数1400((标准值≤1000个/mL),而御山游泳池水尿素检测结果为10.0(标准值≤3.5mg/L)。
针对不合格单位,梧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立即向其送达检测结果告知书,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其中,尿素超标单位要及时更换池水,游离余氯和细菌总数不合格的要增加消毒剂的投放量,达到消毒除菌的目的。此外,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要落实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制度,做好清洗循环消毒工作,每日定时补充新水,保证池水水质卫生状况。当天下午,梧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还来到不合格的2家游泳场所单位,现场查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据市卫监所副所长黎福堂介绍,游泳池水水质质量的好坏,除了与经营者的卫生责任意识相关,还与游泳者的自律意识密不可分。例如尿素项目超标的原因与游泳者带入的尿液、汗液有关,建议游泳者进入泳池前要进行强制性淋浴和浸脚,更要有公德心,不在泳池便溺。
市卫监所提醒市民,游泳者外出游泳时,可多观察游泳场所池水情况,如发现泳池存在卫生问题,可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74-3853287)。游泳后,也要做好全身清洁工作,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健康安全。梧州市卫生监督所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水质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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