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秦岳文 黄智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资助优惠政策有新调整,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确保贫困户子女能上学、上好学。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市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在校高中生可免除保教费、学杂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公办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按照经批准的收费标准据实免除,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已免除的相关费用,也不得乱立名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再收费;对在经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子女,我市按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进行等额补助,其经批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的,由学生家庭承担,教育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民办高中收费管理。
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跨县就读的贫困户幼儿、高中生由户籍地提供贫困户证明,在就读地享受资助。如新入学的贫困户子女因故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幼儿园、学校按规定向其收取就读费用的,在其身份核实确定后须退回已收费用。凡经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同一学校(幼儿园)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
在助学金方面,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调整为两档。其中,高校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高中的贫困户学生均按照一等标准享受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综合困难程度等因素评定资助档次。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同一学校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贫困户学生已确定其贫困户子女身份的,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不需进行班级评议。
据悉,直到2020年,贫困户子女同一学历层次在校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上述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新生入学时,家庭脱贫后还在一年跟踪观察期内的,可按贫困户子女身份申请当学年资助。目前,市教育局已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布贫困户子女最新资助政策信息,联合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资助申请,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有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