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颖盈 通讯员 李晚昌 李嘉仪)能够拥有一辆家用小汽车一直是市民欧先生的梦想。8月20日,欧先生终于下定决心买车,可眼看小汽车就要交接的时候,欧先生却与销售方在结账时产生了分歧。在梧州市消协的调解下,欧先生最后还是顺利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小汽车。
8月20日,家住河西的欧先生收到了一条广告短信,该短信内容称,某银行将联合十多家汽车经销商在8月20日与21日开展购车优惠活动。于是,欧先生与妻子陈女士一同来到西江路某汽车经销商处看车,并相中了一辆折后价为69800元的小汽车。
当时,销售人员黄小姐向欧先生介绍,享受这款小汽车优惠只剩最后一个名额了,建议欧先生下手要够快。于是,欧先生当即与黄小姐订立了购车合同。可是,双方却在支付款项的阶段产生了分歧。
陈女士回忆,她与丈夫办理购车手续时,首先刷卡支付了50000元,余下近20000元的款项本想申请贷款。但他们被黄小姐告知,贷款购车可以,但需先向汽车经销商额外支付2000元,才能办结购车手续并提车。陈女士夫妇就此提出异议,认为这笔2000元的费用属于购车合同以外的收费,而且收取缘由不明,表示拒绝支付,并提出不再申请贷款购车,而是通过信用卡直接结清余款。但此时黄小姐又告知他们夫妇,就算不办理贷款,全部结清购车款,但夫妇二人还是要按照“行规”支付1000元的服务费,才能提车。
由于围绕提车前是否需缴纳一笔1000元的服务费的问题,双方僵持不下,陈女士只好前往梧州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调解过程中,涉事的汽车经销商与销售人员黄小姐始终说不出额外收取的这笔服务费的合理缘由和出处,最后,经销商决定免除欧先生这笔费用,按照购车合同为欧先生办理未办结的购车手续。
9月29日,欧先生向市消协反馈,他已顺利提车,且所购车辆使用正常,并向市消协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