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李欣鞠)近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共同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共有38个村被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
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中央统筹、地方负责,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精准施策、提高实效”的原则,着力推进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等工作。
方案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通过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改善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
据了解,我市本次入选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万秀区里秀村、双垌村、旺坡村;长洲区三贵村;龙圩区念村、寨中村、训村、调村、坡头村;苍梧县沙地村、黎璧村、山坪村、大昌村、高稳村;藤县忠信村、都坡村、良垌村、花洲村、新马村、泗洲村、河口村、黎寨村;蒙山县回龙村、夏宜村、明觉村、高堆村、汉豪村、水秀村、长坪村、陈塘村;岑溪市黎垌村、古太村、古河村、兆阳村、谢村、六肥村、天堂村、沙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