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苍梧县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到目前为止,该县已初步落实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有机构、有班子、有队伍、有场所、有制度、有保障”的要求,完成“四所合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构挂牌等工作。
在推进改革中,苍梧县根据自治区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在原来“四所合一”的基础上实行“五所合一”,即将交通站的职责和人员整合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以更好地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能。新组建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为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分别接受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监、交通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打破了原来条块分割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简政放权。
为确保改革保障有力,苍梧县落实了乡镇新机构的人员配置。2015年5月,县编委会核定全县9个镇的“四所”共153名人员编制,在原国土所、规划建设站的编制基础上增加了58名。该县除了从乡镇其他事业单位调剂部分人员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外,还批准使用编制共45名用于公考招录“四所”人员。
改革后,苍梧县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了一支队伍、一个执法主体、一个平台、一个口径对外。同时,多所合一将原先的多家审批整合为一家审批,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林雨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