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11月9日,本报报道了长洲区一机动车考场于11月7日发生一起事故,致一名考生头部受伤。昨日,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受伤考生的伤情并不严重,通过协调,驾车的考生同意负责受伤考生的医疗费用。
据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员检考技术科副科长祝林表示,11月7日中午,一名考生刚考完科目二的考试,就驾车突然撞上考场的护栏,致使另一名考生头部被护栏划伤。据驾驶考试车辆的考生事后表示,他并非故意撞向护栏,而是在完成考试后,一时紧张,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一旁的护栏,令另一名考生受伤。经过协调,驾车的考生与受伤考生双方达成协议,驾驶车辆的考生同意对伤者的医疗费用及事故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祝林表示,虽然考场方面原本就有相关的防护措施,但为了最大限度确保机动车考试过程中考场内的安全,交警部门已经要求考场方面继续增加防护措施。同时,交警部门提醒,考生方面也要注意,要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即使已经完成考试,只要车辆还没熄火,仍应时刻警惕自己的操作,不要受考试的结果影响而疏忽对车辆的驾驶,从而导致不必要的意外发生。另外,现在各考场的考试名额都比较充裕,考生也可以自主预约考试,因此,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报名考试的时间,避免因驾驶技术还不熟练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