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燕如 通讯员 黄潇凯 刘小美)为配合长洲区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长洲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完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有序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及配置等工作,预计今年将有3个村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当前,该镇7个村(社区)、146个村民小组统一推进集体经营性资源(鱼塘、林果场、回留用地等)、经营性资产(厂房、机械设备等)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股份(股权)分别设置资源股份(地份股份)、物业股份(人口股份),凡领有家庭承包地份的,配置地份股份一股;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股份合作社社员身份)的人员配置人口股份一股;不设置集体股份,集体公积金从股份合作社每年进行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总额中按5%至8%比例提取,用于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截至10月底,该镇泗洲、正阳、龙华、长地、竹湾村(社区)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公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
近期,泗洲村已向合作社成员发放股权证,完成改革试点工作;正阳、寺冲、长地、竹湾、龙华村(社区)正开展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折股量化等工作;正阳、龙华村预计12月中旬完成股权证发放,完成改革。据悉,村民持有股份,即拥有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及社内流转权能,明晰了集体产权分配关系,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