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记者 龙天传
日前,本报推出《市民“出行难”的背后》系列报道,一方面对市内部分重点路段的占道经营乱象进行曝光,一方面也探讨分析乱象多年未能根治的原因。11月11日,记者围绕相关问题症结,采访有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探寻可行的解决措施。
运用地方立法权完善法规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副教授楼恩满常年致力于各类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他认为,要治理占道乱象,关键在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运用地方立法权完善相应法规,从而让管理占道的职能部门职责分明,有法可依。
在楼恩满看来,部分占道问题久治不愈,甚至死灰复燃,是与“法规不完善”有关。以“小车侵占人行道”为例,有观点认为车辆违章停放,应该由交警部门去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该由城管部门去处罚。但是,城管部门没有针对车辆的处罚权,交警部门只管道路上流通的车辆,停放在人行道的车辆则已超出交警的管理范畴。
“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够明确,恰好让个别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就会出现私家车大摇大摆停放人行道,甚至出现部分二手车中介公司明目张胆地占道经营停放待售二手车的情况。”楼恩满说。
不过,上述问题的解决已经出现转机。即将出台的《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梧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今年10月21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是否合法、适当等进行听证。待该条例正式出台后,占道经营的问题归谁管及怎么管,有望得到进一步明确。
管理前置促商户规范经营
据记者连日走访观察,当前梧州市占道经营比较突出的情况,与部分餐饮店店主为了扩大经济利润不惜侵占公共资源有关。对此,楼恩满认为,有关部门应实行管理前置,推行商户准入许可制度。即每个商户在驻地营业之前,必须接受管理部门开展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的培训,提前了解规范经营的相关法规,签订门前“三包”协议,建立自己的诚信经营档案。
楼恩满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可与各社区居委会合作,由社区工作者结合日常巡查,对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商家进行信息登记,之后交由有关部门录入涉事商户的诚信经营档案。另一方面,这个商户诚信经营档案,应与商户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如工商执照的续期、申请金融贷款、享受政府补贴等,均可把该商户的诚信经营档案作为衡量标准。让守法经营的行为与信用档案的管理相配套,这才是治理占道经营的长远之策。
探索限时限路段摆卖机制
长洲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谈仲文在受访时表示,治理占道经营乱象,应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他建议,有关部门应着眼发展,根据人居分布、经营规模,合理确定规范经营场所的范围。而这个范围的规划,需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确定区域市场或选好场所,兴建足够的符合群众需求的专业市场、临时疏导点,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专业农贸市场或社区市场合法经营。
同时,有关部门可根据每条主干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限时限路段摆卖”的弹性机制。比如,新兴二路新闻路口往沃尔玛超市路段的占道经营,多集中在每天早餐供应时段,而新湖一路的占道经营,多出现在每天夜市时段,这些占道情况,与相关路段内的经营业态密切相关。因此,谈仲文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因地制宜,推出“限时限路段摆卖”措施,既允许商家谋生,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采访后记
要破局就要勇于尝试在记者采访中,“我要执法”、 “我要谋生”及“我要消费”这三股声音始终不绝于耳,各自提出的理据观点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治理占道经营是否真的是一个“无解难题”?我看未必。
执法者、经营户和消费者都是一个城市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有关部门在进行城市管理工作时,要想方设法兼顾三方利益。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创新试点,从探索中找出路。正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尝试了,不一定成功,但不试,连成功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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