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黄立萍)商场家电区撤场后,消费者才发现之前在这个家电区购买的家电有问题,这该如何维权?前段时间,市民蔡女士就遇到了这种难题。
今年8月底,蔡女士于南城百货锦泰店家电区购买了一台以2800元特价处理的电视机,不过当时商场没有开具发票。蔡女士把电视机买回家后,一直没有打开包装,直到10月底才打开包装。这时,她发现眼前这台电视机,并不是自己当初看中并购买的那台,而且这台电视机的标价是2980元,不是2800元。
此时,南城百货锦泰店家电区已经清货撤场,蔡女士手上也没有发票等证据,但是,她还是决定依法维权。她持当初的购物付款单,到南城百货锦泰店补办了发票。随后,蔡女士与南城百货锦泰店的家电经销商协商退货,但是,对方坚称已按约定的价格销售,而且电视机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所以不答应蔡女士的退货退钱要求。
由于多次协商无果,11月10日,蔡女士来到梧州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召集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退货退款的协议,蔡女士通过南城百货蓝天店办理退货退款,这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