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雨燕)日前,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符合毕业条件的广西籍自考生,可在11月17日至12月8日期间,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及助学院校提交毕业申请。
据悉,考生进行毕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自学考试准考证、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另外,考生需填写由受理单位提供的毕业生登记表。部分涉及转考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转考介绍信。
需要注意的是,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只接受社会考生毕业申请,专本衔接考生由所就读的高职高专院校统一办理毕业申请,助学班考生需到助学院校提交毕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