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南堤路一栋楼房的楼桁木被蚁蛀情况进行检查。西江都市报记者 吴艳虹 摄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高远 郑洁)11月23日,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在南中社区和民主社区开展“2016年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进社区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进一步宣传“公廉并轨”管理实施细则。据社区反映,自去年10月份实施“公廉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放宽了,前来申请的居民也不断增多。
当天,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居民派发了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简介,并就申请者的收入证明、婚姻情况、居住面积等具体工作进行沟通。
据南中社区副主任廖娥娟介绍,南中社区内约为2000户居民都住在木屋或砖木结构的房子里,主要集中在南堤路、小南路、居仁路及五坊路等。“自从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放宽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增多了不少,我们每天都接待十多户前来咨询的居民。截至目前,南中社区居民已经申请成功的有近两百户,他们都很高兴能住上新房子,预计接下来还会有一批居民前来申请。”廖娥娟说。
随后,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人员来到已成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南中社区居民邓有群家中了解情况。邓有群居住在南堤路18—22号二层,这栋楼建于1949年前,楼房是砖木结构,楼桁木已经蛀满白蚁,现在只剩下3户人家居住。
邓有群开心地说:“我很幸运赶上了好政策,我已经申请成功并抽到了平浪小区的一套36平方米的房子。衣服已经差不多打包好了,现在只等拿钥匙入住了。”
据悉,梧州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从去年10月份起正式并轨运行,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放宽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2158元/月;具有梧州市区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且在梧州市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梧州市无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这四个条件同时满足,便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11月25日,公共租赁住房第六批实物配租抽签将在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内举行,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将参与本次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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