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方位推进创新开放合作
(二十九)充分汇聚创新资源
围绕我区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战略需求,加强与国家有关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项目、重要创新资源汇聚广西。吸引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和科技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在广西设立分院分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以产业化成果为依托,组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主动加强与国内创新资源丰富的省(区、市)开展务实合作,推进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跨区域创新协作机制,争取创建相关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市场广西服务平台。吸引和扶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在桂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并引导区外研发机构参与承担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地创建科技创新合作试验基地,引进打造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与发达省份及港澳台地区创新资源的对接和集聚。建立创新发展战略同盟,积极引进人才、技术、科研成果等优质创新资源,促进更多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
(三十)深化同与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国家创新交流合作
积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科研联合攻关、人才联合培养、技术示范推广、科学家合作交流等活动,构建国际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网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重点加强与东盟、南亚等科技创新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建立中国与东盟创新合作的长效机制,与东盟国家共建创新中心、海洋合作中心、海洋合作科技园等创新合作平台与项目,推动广西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强化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的创业孵化功能,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驱动创新合作,争取设立中国-东盟技术交易所,建设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集聚区,无偿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窗口,完善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和信息对接平台建设。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园等载体,建设面向东盟富有活力的高端产业创新创业基地。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组织项目对接和科技援外培训,支持我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走向东盟”,加快实现技术标准对接、成套设备出口和工程总承包。积极开展与南亚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重点推进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建设。
(三十一)加强与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开展创新交流合作
积极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大力推动国家级园区与海外目标园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及产业协作配套关系,集聚国际创新人才、创新企业、创新服务机构和投融资平台等要素,重点加强与欧美、日韩、以色列等国家开展创新及产业合作,促进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建设面向发达国家的国际创新合作基地,在北海、百色等地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园区。实施海外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技术研发合作,组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引进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高端研发机构集聚计划,吸引跨国公司在广西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对世界500强企业在广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研发总部,由所在地实行前三年“零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的政策,需要建设用地的,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原则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广西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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