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为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近日,梧州市政府办印发《梧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乡村孩子学习成才。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市乡中心区、村、教学点学校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方案提出,要提高教师待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300元/月。
此外,要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在享受自治区统筹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外,鼓励各县(市、区)投入资金增加补贴,适当扩大补助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
今后,梧州市级财政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从梧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获悉,截至2015年底,梧州市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学校有1113所,教学点777个;获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教职工数为7424人,其中教学点在编在岗职工1766人。
教育部门预计,方案印发后,预计2016年梧州市补助教师人数为9000多人,自治区补贴资金为600多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投入资金约17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