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日前,记者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申请工作,将于2017年1月4日至3月31日开展。
据悉,此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申请对象为2016年度前(含2016年)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被征地农民,以及往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后符合条件应享受而未申请的被征地农民。
2016年度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申请时间从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节假日除外)。期间,被征地农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梧州市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劳动保障大厦七楼)办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业务。申请时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被征地农民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梧州市被征地农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此外,在苍梧县、广西区内其他地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出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加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此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享受政府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在本人领取《梧州市被征地农民审核表》之日起三年内参保缴费。逾期参保缴费的,不能享受政府补贴,其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其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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