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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无人机”破解执行难
岑溪法院首次启用“无人机”参与案件执行
2017-01-02 09:01   西江都市报   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田广伟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田广伟)“快看,法院执行案件把无人机都给用上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日前,在岑溪市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现场,一架紧急升空的“无人机”,引来了群众的围观和议论。

2015年7月2日,岑溪法院受理了邓某诉高某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经审理,岑溪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拆除其在邓某家门前修建的围墙。判决生效后,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去年8月15日,邓某向岑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岑溪法院执行局受理了该案后,依法了向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为所动。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岑溪法院执行局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但法院人员在制作执行预案时,遇到了特殊情况:需要强制执行的地点位于岑溪市樟木社区,该社区是岑溪市的老城区,道路十分狭窄,执行指挥车无法进入现场。这给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

要在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各部门抽调人手参与执行”来解决。但现在,岑溪法院却有了一个破解该难题的“利器”——“无人机”。据悉,鉴于以往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曾遇到过上述情况,岑溪法院开创梧州市法院系统的先河,购置了一架“无人机”助力执行。

去年12月28日,在强制执行现场,一名干警娴熟地操控“无人机”,实现对执行现场全方位的视野覆盖。不仅大大减少了人员的投入,而且能更为及时地发现执行现场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而迅速做出反应。铁证面前,高某无法再抵赖,其在邓某家门前修建的围墙最终被干警依法顺利拆除。

岑溪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文达表示,“无人机”的投用,实现了对执行过程的全方位覆盖监控,通过拍摄下执行现场周围的情况,勘察现场,排除危险情况,方便干警全盘掌握执行现场状况,准确地做出判断。同时,也能对现场中随时会出现的危急情况作出迅速反应,保证执行过程安全有序。

编辑:梁丹朝 许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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