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罗豪 禤钦珍)2015年10月底,岑溪市归义镇一对陈氏父子惨遭他人杀害。如今,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宗礼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王宗礼是桂林市全州县人,小学文化,且为一名无业人员。经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查明,2015年10月28日12时,王宗礼从南宁流浪至岑溪市归义镇金鸡村,向被害人陈某深家乞讨。期间,王宗礼遭到陈某深的拒绝和辱骂,因此生恨,产生杀人报复念头。
王宗礼离开陈某深家后,从隔壁邻居家的厨房拿起菜刀,返回陈某深家将陈砍死。随后,王宗礼因害怕杀人的事情暴露,又将屠刀举向了在房间内打电话的陈某深父亲——82岁的被害人陈某柱。陈某柱被连砍数刀后当场死亡。最终,王宗礼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发现并被当场制服。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王宗礼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宗礼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二人死亡的极其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宗礼因琐事入户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对象为年过八十岁的老年人和身体有残疾的人,其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以被告人王宗礼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告人王宗礼限制减刑。
对于上述量刑,该案主办法官给出专业解释: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来考虑,被告人王宗礼作案时丧失自身部分控制能力,但辨识能力健全。鉴于他的精神状态,以及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及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疑似精神病人犯案,我国法律如何对其进行约束?”针对于记者的提问,主办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相关犯案人员获逮捕后,通常会通过司法鉴定进一步明确其犯案时的精神状态。其中,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若鉴定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