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通过并公示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市本级共有定点医疗机构35家、零售药店148家。
据了解,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具备相关条件并向市社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方可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其中,申请定点医疗机构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执业,从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医疗服务场所的使用权限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在三年以上;医护人员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占20%以上;药品配备能满足参保人员治疗需要,库存药品《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占85%以上等。申请定点零售药店需具有执业条件,并取得相关证照,具备24小时提供售药服务能力;药店质量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不得兼职或挂名;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具备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药学人员在岗;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需占在售药品70%以上,且备有完善的药品销售、销存信息管理系统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87家,定点零售药店共313家,均可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