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梧州市安监、发改、工信、财政、国土、环保、水利7部门联合出台《梧州市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计划至2018年,有效治理病库、“头顶库”、“三边库”,达到尾矿库闭库率、复垦利用率、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尾矿库数量明显减少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了监管治理职责。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严格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尾矿库建设、运行、治理、回采、闭库和注销实施安全监管。市直7个部门分别在项目建设、改建扩建、资金筹措、开采监管、环保监管、水资源利用保护、安全监管等7个方面各司其责,检查督促治理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以治理隐患、优化布局、节约资源、土地复垦为重点,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今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市尾矿库安全、环境现状和下游情况的精准摸底排查和会诊,各县(市)区根据排查情况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危库、险库、病库、“头顶库”、“三边库”和无主尾矿库等重点项目治理工作。第三阶段,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对重点治理项目的验收和整改效果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治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自2007年起,我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关闭销号了一批无主尾矿库,有效遏制和防范了尾矿库垮坝溃坝事故。但现存尾矿库仍普遍存在安全环保基础薄弱,隐患大,防御致灾天气能力差的问题。目前,全市有39座尾矿库,小容量尾矿库占92.3%,其中排洪系统不完善、排洪不畅通、调洪库容不足的病库5座,下游1000米距离内有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头顶库”5座,临近江边、河边湖边的“三边库”5座。(严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