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刘詠湘)去年以来,市总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会普法和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主要手段。市总工会大力宣传有关条例,派出指导员指导企业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专项协议。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含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2473份,覆盖企业15609家(其中25人以上建会企业1916家),涉及职工237528人,保持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80%以上、25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87%以上,达到了自治区总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
去年,市总工会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五一劳动节广场法律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农民工进城务工宝典》《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5000多本(册),提升广大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各级工会组织依托职工维权中心和职工律师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发挥第三方仲裁作用,公平公正调处劳动纠纷。去年以来,市总工会法工部共指导企业协调劳动争议20件、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一件,涉及职工200多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并为190多名职工提供法律咨询。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继续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突出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升工资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素质。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持续开展普法和法律维权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