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燕)去年以来,我市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扎实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攻坚,全力推进美化、净化乡村建设,自治区下达的87项攻坚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据了解,自治区下达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给予我市项目补助资金1.005亿元,要求2016年年底前开工率达到30%,2017年5月底前全部建成。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我市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个县(市、区)落实具体项目布局和资金筹措渠道,与“生态乡村”活动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截至目前,19个镇级片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已全部开展选址、征地和立项、设计工作,其中苍梧3个镇、藤县8个镇、岑溪6个镇已进入基础建设阶段;68个村级处理设施项目已有46个项目进入基础建设阶段,其中蒙山县有9个项目完成了主体施工。
为了保障项目运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目前,市政府已经明确市农业投资公司为利用农发行贷款承贷主体公司,并与市农投公司签订服务购买协议,农投公司积极对接农发行梧州分行申请贷款,目前已经报农发行区行审批。
苍梧县、藤县和蒙山县由于遇到选址、征地及资金整合的实际困难,需要进行项目整合或调整,我市及时向自治区提出申请,并在保证投资金额不变、处理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任务进行调整。目前,苍梧县5个镇级处理中心合并为3个,村级数量不变,有2个村调整项目地点;蒙山县由5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建设拆分为13个,藤县2个村级处理中心进行项目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