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 通讯员 梁凯波)2月14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我市201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于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对不按要求办理书面材料审查手续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
据介绍,此次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对象包括梧州市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情况,以及遵守社会保险规定、职业培训规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等。
此外,梧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梧州市工业园区企业及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者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有关手续。在各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城区机构编制注册或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前往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有关审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