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张玮茹)日前,一名已婚女子龙某“红杏出墙”,与男子黄某发展“地下情”。当龙某迷途知返提出分手时,却遭到黄某以裸照威逼,羞愤难当的龙某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24日,记者从苍梧县人民法院了解到,黄某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已婚女子“出轨”后迷途知返
去年11月,在一次机缘巧合下,黄某结识了已为人妻的龙某。风流成性的黄某不理会对方已有家室的事实,不断用甜言蜜语追求对方。另一边,龙某也禁不住诱惑,竟然答应黄某“保持三个月情人关系”的要求。
在两人保持情人关系期间,黄某多次给龙某“零花钱”合计1500元,为了讨好龙某,黄某还送出了一条价值3000元的金手链。
不久后,龙某的丈夫钟某察觉了妻子的出轨行为。在丈夫的强烈反对下,龙某只好向黄某提出终止情人关系。面对情人的背弃,愤愤不平的黄某开始在心中筹谋他的报复计划。
情人变脸以裸照相逼索钱财
“你说分就分,太天真了,现在你要给我一万元,否则我就公布你的裸照,让你一辈子抬不起头!”自从龙某提出分手后,她不断收到黄某发来的威胁短信或电话。对方甚至通过微信发来龙某赤身裸体的视频截图。随后,黄某又将目标转向龙某的丈夫钟某。黄某以“公布龙某裸照”的手法持续向钟某施压,要求对方支付五千元“封口费”。
起初,钟某夫妇碍于面子,始终不敢声张,尝试和黄某协商沟通。看到钟某两口子敢怒不敢言,黄某变本加厉,原本每天一次的威胁“问候”变成了日夜不休的骚扰,说的内容也愈发粗俗不堪。
去年12月16日,龙某在丈夫钟某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
黄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随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向苍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苍梧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因不同意龙某提出结束情人关系,被告人黄某以在公开场所发布龙某裸照的方式威胁对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后龙某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被告人黄某敲诈勒索钱财未果。
另查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两部手机均为被告人黄某所有,其中一部手机秘密拍摄了龙某的裸照和性爱视频,并发送裸照和相关照片给龙某及其丈夫钟某,通过手机拨打电话或发送信息的方式,对二人进行了威胁。
该案法官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强行向他人索要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其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以要在公共场所公布被害人裸照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强行索要财物,因被害人及时报案而未取得,其行为属于已经着手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法院决定对其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最后,依照刑法的相关法规,苍梧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