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社保局获悉,每年1月至3月,是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期。此外,2016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参战人员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申领业务也已经开展,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应及时前来办理。
据悉,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前,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今年最低缴费标准为2145.6元;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今年最低缴费标准为3135.6元。缴费需一次性按年度足额缴纳。若1月至3月内未按时续保的,将被视为中断缴费。新参保及中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将设立6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此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必须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同时,需申领相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及参战人员,要在今年3月31日前携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其中被征地农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材料;原安置在企业、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战人员,申领财政补助时需携带身份证、缴费发票、银行卡折复印件及参战相关证件等材料,如尚未缴纳2007年9月至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先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申请财政补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