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今年内仍继续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
据了解,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8月至今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限内,医药、陶瓷、再生资源、电子信息、机械(船舶)制造、不锈钢制品等主导产业以及各工业园区经认定的企业,开发新就业岗位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获得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各县(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贴。
企业可在每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交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三份《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企业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
该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申请和补贴,新增岗位数量和人均实际缴费额度分月进行核算。每新增一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此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