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燕 通讯员 何晓灵)从3月1日起,市工商局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大幅度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有效破解“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大幅提升,但也出现一些注册登记后并未开展经营的企业。以前,这些企业想要注销,需要经过一套较为繁琐的程序,并要提交大量材料,让不少经营者往返奔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后,企业只需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广西)”网页上,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公告期为45日。如公告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异议,企业即可在公告期届满起1个月内向原工商登记窗口提交《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四项材料,即可完成注销手续。相比一般注销程序,简化了申请材料,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注销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退出程序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主要适用于已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此外,对于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也可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在企业注销方式上,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