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时事  直播  房产 家装  汽车  理财  零距离问政  骑楼论坛  周末玩乜嘢  我们相亲吧
聚焦梧州 >>  正文
     
为抢客源竟动手 致人轻伤担刑责
2017-04-24 10:08   梧州日报   田广伟

    梧州日报讯 岑溪市的客车司机黄某为抢客源与别车票务员孔某发生争执时失去理智,用不锈钢圆凳砸伤孔某的后颈部。日前,岑溪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黄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孔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148.48元。

    2016年3月15日早上,黄某驾驶着一辆大客车到岑溪市大业镇岑罗二级公路旁一士多店载客时,与事先到达的另一客车的票务员孔某因客源问题发生争执。在激烈的争执中,盛怒的黄某随手拿起士多店门口的一张不锈钢圆凳砸去。孔某当场被砸中后颈部。被砸伤后,孔某前往医院治疗。

    看到黄某将孔某打伤,围观的群众报了警。知道民众报警后,黄某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前来处理。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了打伤孔某的事实。经鉴定,孔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岑溪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犯罪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前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田广伟)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
西江汊河桥附近防洪堤加快硬化低水位平台
加快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书海拾贝
上门服务解民忧
习近平到广西考察调研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