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颖盈 通讯员 李晚昌 李嘉怡)家住夏郢镇的陈先生今年近70岁,因受某种男性隐疾困扰而轻信小广告,购买了所谓的“专利”保健品,损失近1400元。日前,放下思想负担的他来到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求帮助,最终取回了全数退款。
去年11月8日,陈先生在翻阅某杂志时,看到了一则关于河南郑州某公司研发的保健品广告,内文声称这款产品针对某男性隐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早在八年前就获得了国家专利,八年内特别畅销且无一人退款,还特别承诺“7天无效,退货退款”。
看罢该广告,陈先生没有过多犹豫,就立即按照广告上的联络方式,向河南郑州某公司下了单,花费了近1400元购得该保健品。
使用产品后,陈先生感觉并无明显效果,就联系了河南郑州某公司办理换货。换回新的产品再次尝试以后,陈先生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想要退货退款。没想到,原本服务态度良好的商家,这次却“变卦”了。据陈先生回忆称,他在去年12月23日把包裹寄回厂家,却迟迟没有收到退款。于是,他只好多次打电话给该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不但在电话里很没有耐性地骂他,而且发展到后来还拒接电话,甚至关机了。
事情眨眼就拖到了今年4月,陈先生一方面苦于商家没有回应、退款没有着落;另一方面又碍于面子问题不想将此事声张。然而,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后,陈先生还是来到了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出售该保健品的河南郑州某公司。
很快,经过市消委会的调解,陈先生在4月7日收到了该商家退回的全数货款。
陈先生在得到退款后称,没想到市消委会介入后,事情这么快就得到了顺利解决,自己先前的顾虑显得有些多余。他还表示,如果自己没有发声,恐怕就只能默默忍受损失了。
就此案例,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一些广告夸大其词的宣传语,无论是治疗疾病,还是身体保健,都应前往正规医院咨询医生的专业意见,一旦发现自己的消费权益受损,应及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