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上午,广西区卫生监督所及市卫生监督所一行6人,联合对梧州市中心血站进行了例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依据《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血站依法执业、人员岗位资质及培训、献血服务、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测、不合格血液报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档案管理和疫情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血站在本监督周期内严格依法执业,无超采、频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专家对血站各方面工作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在血液保存方面,建成了高标准的血液保存冷库和自动化血浆库,使血液保存条件稳定,确保了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
检查组要求血站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依法依规开展采供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