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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优秀作品 繁荣文化事业
37部文艺作品获第三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
2017-05-04 07:38   梧州日报   记者 李欣鞠 通讯员 王秋声

    梧州日报讯(记者 李欣鞠 通讯员 王秋声)近日,市政府公布我市第三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获奖名单,共有37部文艺作品获奖。

    据了解,“鸳鸯江”文艺创作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每年评选一次,按文学、舞台艺术、影视剧、展览等艺术门类设立奖项,评选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文艺理论、歌曲、舞蹈、戏曲、曲艺小品、广播综艺、广播剧、电影、电视剧、网络剧、书法、美术、摄影等。奖项设置中,各艺术类均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本届“鸳鸯江”文艺创作奖在去年6月启动评选工作,经各县(市、区)组织申报和推荐,共有211部文艺作品进入初评,并选出了40部文艺作品进入复评,由自治区有关专家进行评定,最终评选出37部获奖作品。其中,文学类特等奖空缺,余春红创作的诗歌《迷局》(外12首)、杨汉光创作的小说《屋顶上长大的孩子》获得一等奖;舞台艺术类,黄自林、潘汛洪创作的戏剧《臣心百姓》获得特等奖,梧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创作的戏剧《梦》、邓海燕等七人创作的音乐《疍家谣》获得一等奖;影视剧类,陈刚、左战、周君创作的电影《天各一方》获得特等奖,黄克慰、周春波、冯宇红创作的公益广告《烛光照亮读书梦》、徐鸿明、全远略、陈文静创作的电视系列片《“民国第一杀手”王亚樵梧州遇难始末》(共四集)获得一等奖;展览艺术类,劳康平创作的油画《胜利》获得特等奖,陈炎权的书法作品《朱子家训》、欧仲彬的摄影作品《扶前顾后》获得一等奖。

    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鸳鸯江”文艺创作奖旨在鼓励我市文艺创作者进一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作更多符合时代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夯实文化先进市创建基础,自2014年施行以来在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打造优秀文艺作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全市文艺创作者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梧州建城2200年为契机,走与时代相结合的文艺道路,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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