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朱元冬) 近日,杨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其弟弟杨先生收入低、生活困难,居住在夫妻共同申请的枣冲公租房。离异后,杨先生于2016年下半年,以个人名义重新申请一套公租房,但一直未能获批。杨女士十分不解:其弟弟什么时候才能获批入住新房?
重新申请公租房
多时未见回复
杨女士说,其弟弟杨先生收入低,居住在夫妻共同申请的枣冲公租房,杨先生在两年前被查出身患重病,仅有的一点积蓄都花在治病上了。而杨先生与妻子陈女士长期以来感情不和,两人已在2016年3月底达成离婚协议。之后,杨先生搬离枣冲公租房,在外面租房生活。由于经济负担太重,杨先生在2016年下半年开始递交材料到富安社区,想要单独申请一套公租房,但跑了好几回,社区方面还没有答复其能否申请成功。
原来,杨先生作为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先办理个人自愿退出原共有人名单的手续,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公租房。杨先生按照要求向公房管理部门递交退出报告后,又向社区递交了其他申请材料。“去年11月和今年年初,我们两次到社区查询,都被告知‘申请阶段仍停留在社区’。”杨女士猜测,杨先生在办理自愿退出公租房手续时,其前妻不愿意协助,导致手续仍未办妥。
就杨女士的疑惑,记者致电陈女士核实相关情况,她表示早已经办理杨先生退出名单的手续。同时,富安社区相关负责人盛女士告诉记者,社区并不存在不帮助符合申请条件的杨先生审核和递交材料的情况。相反,杨先生的申请材料已由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并由富民街道办事处逐级上交至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自愿退出公租房
无需共有人同意
5月2日,记者到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保障房审核部了解相关情况。据梧州市公房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杨先生的申请材料已由富安社区受理和办结,受理和办结日期为2017年4月19日。
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保障房审核部相关负责人郑女士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自愿退出公租房共有人名单,无需经过其他成员的同意。申请流程为递交材料至社区后,再由社区核实并录入梧州市公房管理系统,之后经街道办、民政局、公房管理中心、房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梧州市房产管理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郑女士说。
对于杨先生单独申请公租房迟迟未办妥的问题,郑女士表示,整个申请和审核流程严格遵循“三审两公示”流程,工作人员从受理杨先生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规定要在5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审核通过,梧州市公房管理中心将按程序进行抽号分配房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