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老赖”的豪车。
西江都市报讯 5月1日,蒙山县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突击行动,执行干警前往蒙山镇新世纪滨江碧水居小区对被执行人申某、莫某夫妻二人所有的一处车库,依法采取强制搜查措施,并当场扣押了二人所有的一辆奥迪Q7越野汽车。
原来, 2012年3月,申某、莫某从当地一家银行贷款60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奥迪越野汽车,并将此辆汽车做了抵押。截至原告起诉之日,申某、莫某尚未将10多万元的贷款还清,且申某因职务犯罪行为已被刑事拘留,妻子莫某也表示无法偿还贷款。
于是,涉事银行在2016年7月依法向蒙山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申某、莫某归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某、莫某夫妻二人多次表示无法偿还欠款及利息,并拒绝透露奥迪越野汽车的去向信息。
今年4月30日,蒙山县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奥迪牌越野汽车停放在蒙山镇新世纪滨江碧水居小区内的一个车库里。该院法官黄世友来到现场后,确认涉案车辆在库并准确核对车辆信息后,当场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对车库及车辆予以封存,并决定翌日依法采取突击行动,扣押该车。
5月1日一大早,莫某仍拒绝到场配合执法。法官在告知莫某相关法律后,与执行干警一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在小区车库,执行干警强制开启车库门锁,并将奥迪越野汽车贴上封条后,将车辆拖回法院,依法进行扣押。根据银行抵押资料记录显示,该车于2012年3月购入,车辆当时总价为101万元。
(张廷强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