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去年11月中旬,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反馈督察问题清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对照问题落实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至今年3月底,全市已完成整改任务178件。
围绕全区共性存在的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足问题、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自然保护区划界及管理问题、尾矿库安全生产问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以及我市存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流域采砂和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宝石加工小作坊环境污染投诉集中等9个问题,我市制定督导检查和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分类整改、分类验收。
为加快中央督察组交办各类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方案》和《梧州市领导挂案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后续整改环境工作方案》,将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交办案件以及重点问题整改逐项落实、分项到人,去年8月起多次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承担交办案件整改工作的职能部门开展督查,对整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及时下发《督办事项通知单》,确保案件按时完成。
目前,对西江流域非法采砂行为及各标段采砂行为进行规范化整改,相关部门对藤县河道采砂整改进行了现场验收。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9个排污口中,梧州学院、火山油库、冷水冲等7个已基本完成整治,平浪-婆冲排污口、钱鉴下排污口正在推进整治。整改宝石加工作坊综合环境问题方面,通过深入动员宣传,加快完善宝石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入园奖励,吸引宝石加工户入园经营。与此同时,推进自然保护区确界、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调查。至今年3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75件案件,我市已完成整改任务178件。
下一步,市整改办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督办相关单位整改,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在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彻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