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颖盈 通讯员 李晚昌 李嘉怡)家住工厂二路的市民梁先生在今年春节前从某期刊获赠订阅礼品,但因为遇上春运快递高峰期、预留联系电话信息出错及快递员投递失误等原因,梁先生迟迟没有收到某期刊寄出的订阅礼品。5月15日,在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帮助下,梁先生终于收到了这份迟到的礼品。
梁先生是一位爱好阅读的长者,在今年春节前,他下单订阅了5本期刊。其中,有一本期刊推出了订阅送礼活动,订阅该期刊全年的读者将获赠刀具、毛巾等礼品。去年12月底,梁先生在向该期刊的发行机构汇款确认订阅以后,很快就收到了回复,并被告知礼品会通过某快递公司送达,但因遇上春运快递高峰期,礼品可能会稍有延误。
对此,梁先生并未放在心上,因为他预计礼品最晚也会在春节过后送到。不料,这一等就到了3月。3月初,梁先生前往某快递公司询问该礼品的物流情况,才发现某快递公司在不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已将礼品退回给该期刊所在的发行机构。获悉这一情况后,梁先生对负责投递该礼品包裹的快递员进行了投诉。
很快,快递公司与涉事快递员就梁先生的投诉进行了调查处理,快递员还亲自上门向梁先生表示歉意。他们向梁先生解释说,在该包裹的投递过程中,快递员曾多次试图送达该包裹,但因为寄件人在寄件的时候,把梁先生预留的手机号码弄错了,导致快递员无法及时与梁先生取得联系。另外,快递员后续也没能准确张贴告知书,联系梁先生通讯地址所辖的社区和派出所寻找梁先生的其他联系方式,导致该包裹最后没能及时有效地送达目的地,于是快递员将该包裹退回给了寄件人。
梁先生对快递公司及快递员的解释表示谅解,并提出希望尽快取回包裹,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也表示会及时处理此事。然而,4月份又过去了,梁先生仍然没有收到包裹,他对快递公司与快递员的失信行为感到十分失望。
于是,梁先生在5月上旬前往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经调解,快递公司方面就业务失误再次对梁先生表示歉意,并主动承担了包裹回寄的运费。梁先生在5月15日终于取到了这份迟到了三个多月的礼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