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依法将苏某送往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其送至拘留所。(图片由长洲区法院提供)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林则婷) 夫妻俩逃避债务一年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日前,长洲区法院对被执行人苏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苏某和陆某是夫妻关系,夫妻俩开办了一家装修公司。2013年5月,苏某夫妇以装修公司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陈某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11个月,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苏某夫妇开办的装修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
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多次向苏某夫妇催讨欠款均无果。经协商一致,陈某与苏某夫妇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规定了还款方式和金额。其后,因双方在履行以物抵债协议过程中产生分歧,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在此期间,苏某夫妇仅向陈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和利息。无奈之下,陈某将苏某夫妇,以及夫妻俩开办的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经审理,长洲区法院判决苏某、陆某归还陈某借款108478.5元及利息,装修公司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苏某夫妇仍未履行,陈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长洲区法院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苏某夫妇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在梧州市内有三套房产,但均已向银行提供了额度不等的担保,担保债权高达200万元,而苏某和陆某的银行存款几乎为零。鉴于被执行人的消极履行,长洲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苏某夫妇,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二人还是不为所动。
5月15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苏某和陆某到庭,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但夫妻俩仍然声称没钱。对此,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苏某被司法拘留15日。因考虑到陆某作为母亲尚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且也为给被执行人留有筹措资金还款的时间,执行法官没有将陆某一并拘留。陆某当即表示,回去之后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还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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