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谢韵) 昨日,广西区“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梧州市本级会场设在梧州市政府大楼2楼会议厅。记者从会议了解到,广西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开展“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验收工作。
会上,广西住建厅厅长严世明首先通报了全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据悉,自2013年4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全面启动以来,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得到了完善,92.97%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与此同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不断壮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也得到逐步建立与完善。
严世明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验收将由住建部牵头,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验收。
同时,为了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成效,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准备工作,自治区决定开展“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全区“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重点开展“一清两拆三整理”活动;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重点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各项要求。
自治区乡村办主任梁志强表示,尽管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及边远村屯就近处理三种模式已经基本形成,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尚未建立健全保洁制度等问题。此次开展“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是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活动,对进一步巩固“清洁乡村”和“生态乡村”活动有促进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担当,进一步增强“清洁乡村”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