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梧州市于今年5月15日开始开展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截至目前,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已基本完成。
此次喷涂统一标识的车辆为梧州市本级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以及定向化提供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均喷涂明显统一标识和监督电话。喷涂标识字样为“梧州公务”、“监督电话:0774-12388”,按车辆大小和类型确定不同的喷涂字样规格。公务用车标识根据车身颜色分为两种,深色车辆喷涂玉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蓝色标识,均喷涂于车辆两侧前门。
此前,梧州市公务用车平台与本市三家定点修理厂协商好喷涂统一标识及价格,对市本级应急和机要通信公务用车做好分配后,已向全市51个委托用车单位发出通知,正式开展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据统计,梧州市本级应急和机要通信112辆公务用车已完成喷涂。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基本完成,标志着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将接受群众监督,全市公务用车将在阳光下运行。 (黄绮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