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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放置路边竟是为了停车》追踪
鸳江路三个集装箱已被搬走
城管部门:市民不要将集装箱或其他私人物品放在公共道路
2017-06-08 15:37   西江都市报   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陈湘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陈湘)6月3日,本报曾报道有人将集装箱长期放置路边一事。6月7日,记者从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万秀大队了解到,有关人员已按规定进行整改,目前三个集装箱已全部搬离万秀区鸳江路。

6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鸳江路柏迪球馆对出路段看到,路边的两个集装箱已被搬走。 蒙敏莹 摄

 5月25日,在鸳江路柏迪球馆对出路段,两个集装箱被放置路边。 蒙敏莹 摄

    此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万秀区鸳江路,有人将集装箱作为封闭的停车棚放置路边。原本该处只有一个集装箱,后来又增加了两个集装箱。

    经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万秀大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新民粮库附近路段的集装箱是附近一家五金公司人员放置的,作为停放两轮车之用。另外两个放置在柏迪球馆对出路段的集装箱,则是一名覃姓市民用作堆放铁皮的仓库。执法人员已向相关人员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三天内将三个集装箱搬离鸳江路。

    6月7日,记者再次到相关路段走访时看到,放置在柏迪球馆对出路段的集装箱已经不见踪影,放置在新民粮库对出路段的白色集装箱同样也被搬走了。

    “柏迪球馆对出路段的两个集装箱是6月5日下午搬走的,新民粮库对出路段的集装箱是6月6日搬走的。”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万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将集装箱放在公共道路上,违反了城市市容条例,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大家引以为鉴,不要私自将集装箱或其他物品放在公共道路上,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及道路安全。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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