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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防晒霜七成合格 食药监:慎买朋友圈产品
2017-06-19 12:50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广西市场防晒霜七成合格

    食药监部门提醒慎买朋友圈产品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奚振海

    广西夏季气候炎热,紫外线照射强,居民使用防晒类化妆品较多。近日,自治区食药监部门发布了防晒类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防晒类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显示近年来广西市场上防晒类化妆品的抽检合格率有所提升,2016年的总体合格率为70%,不过国产产品质量堪忧。

    当前,我区已经建成了自治区、市、县、监测网点四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区化妆品安全监管预警能力。2014-2016年,全区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09万份,市县级覆盖率为100%,报告数量前五的分别是柳州、河池、百色、玉林和南宁市。其中,收到的防晒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有395例,主要涉及皮损部位为面部、颊部和颈部,临床表现为皮肤灼热、瘙痒、疼痛、红斑、水肿、丘疹等。

    2015-2016年,我区对化妆品共抽检2658批次,涵盖了宣称祛痘/抗粉刺、美白、防晒等12类化妆品。数据显示,2016年,防晒类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七成,较上年有所提升。这两年共检出51批次问题产品,全部为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抽检情况良好。

    另外,在商场抽检的防晒类化妆品产品合格率较高,达92%;在超市和专卖店采集的产品合格率较低,分别为47%和51%;集散市场问题产品检出率最高,达78.6%。问题产品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产品标签或批件中标注的防晒剂未能检出,二是没有检出产品标签或批件中标注的防晒剂。

    自治区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前要做好皮肤测试、充分试用。在购买防晒类化妆品时,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对化妆品功效的宣传,应认真查验阅读外包装标示说明。尽量不要在微商圈中购买防晒类等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付款前,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若在购买或消费化妆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钟笑莹 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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