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龙寒初)今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第三年,记者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我市地名普查成果已全部通过自治区验收,并由自治区普查办申请国家验收。
根据《梧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9月开始,到2018年6月结束。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操作流程完成了地名搜集、调查、考证、整理,汇总辖区内各类地名相关资料等内外业工作,以及制作普查成果、完成各类地名设标、建立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等工作。今年年初,市地名普查办对各县(市、区)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核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截至今年4月,我市地名普查总条数为27538条。目前我市正对普查成果表进行修改,对相关内容作进一步补充完善。
在地名普查中,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跨界自然地理实体、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普查,编写与其行政区相关的县级以上跨界地名调查目录,全市共收集500多条跨界地理实体地名。同时,各县(市、区)相应开展国家标准地名词典(梧州部分)第一部分(政区、居民点、城镇交通)词目采收及初稿编纂。截至今年4月份,全市共采收222条国家标准地名词典词目。
结合地名普查工作,我市还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地名中“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对一些使用混乱的地名进行考证、订正,确定标准的用字和读音等,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
据了解,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于1982年。地名包含着一个地方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信息,开展地名普查,掌握地名基本情况,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发展。 |